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0年度单位决算
第一部分: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展演;从事有地方特色的戏剧、戏曲、音乐等艺术创作、展演;从事艺术研究、艺术教育、艺术培训工作。
开展非遗名录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非遗日常保护传承、普查和管理,挖掘非遗线索,对各级非遗名录项目做好建档、整理及数据库建设,开展研究。
加强北海市非遗表演方面的创作,展示北海非遗艺术形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延续文化血脉,提高城市文化竞争力,打造北海文化品牌,美化家园。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12年6月由原北海市粤剧团转制而成,为北海市旅游文体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副县(处)级事业单位,下设综合部、非遗传承研究部、创研室、非遗展演部、舞美工程部、艺术培训部等6个部室,在职在编人员共46人。
本次部门决算单位由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一个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北海市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920.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51.83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01.42万元,增长13.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2.3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3.58万元,增长19.05 %,主要原因是追加单位新进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增加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障基数调整经费及绩效工资。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单位无本项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单位无本项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单位无本项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无本项收入。
6.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无本项收入。
7.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为附属单位上缴的收入,单位无本项收入。
8.其他收入79.4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2.16万元,下降21.81%,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活动减少,压减其他项目收入。
9.上年结转和结余68.7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4.08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920.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26.18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1.69万元,增长8.0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7.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补助、福利支出,人员社会保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及手续费其他税金缴款、非税项目非遗宣传保护经费支出、非遗、演艺项目支出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4.12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追加单位新进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增加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障基数调整经费及绩效工资。
2.卫生健康支出29.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0.02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保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7.49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保障支出。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单位无本项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94.3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5.66万元,增长37.33%,主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修建项目建安工程费前期款,因资金下达时间已接近年终未能及时支付款项。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2.3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3.58万元,增长19.05%,主要原因是追加单位新进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增加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障基数调整经费及绩效工资。其中:基本支出762.35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71.6万元,支出决算为77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12%。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552.6万元,支出决算为69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绩效工资、增人增资经费部分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9.9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征缴。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9.11万元,支出决算为2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医疗保险金征缴。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2.3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8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09%。主要为追加人员经费绩效工资及增人增资经费部分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4%。主要为受疫情影响压减定额公用经费,减少活动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79.94%,主要为追加退休人员经费及单位人员补助增加。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安排,无公务用车,未产生公务接待事项,因此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单位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单位年度无公务接待事项,无此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非遗挖掘调研宣传保护及演艺创作”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万元,占总项目支出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主要开展非遗项目挖掘传承保护及演艺创作及非遗项目管理保护的传习活动调研宣传。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心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积极推进北海市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一是非遗保护与传承得到加强,立法工作有效推进,2020年新增自治区级非遗项目6项、市级非遗项目7项、代表性传承人26人,北海贝雕、合浦角雕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二是组织开展2020年“文化和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暨北海首届非遗直播购物节,全方位、立体地展示北海非遗的魅力,加强文旅与商贸的融合。三投入是建设集“展示、宣传、研究、交流”为一体的北海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四是非遗戏曲展演深入一县三区乡镇社区学校军营等地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75场,组织“三区人才”培训5场,惠及群众超8万人次;疫情期间,创作民间曲艺老杨公《在家也能作贡献》、粤曲《驱散雾霾见春光》、粤语歌曲《逆风战士》等非遗抗“疫”主题作品。根据创城精神,创作戏曲《争创美丽文明城》、粤曲《文明筷子文明城》等创建文明城市题材作品。创作小品《杨大叔脱贫》,小戏《使命》等脱贫攻坚奔小康题材作品,改编粤剧大戏《荆钗奇缘》。五是利用新颖的媒体宣传形式,开展“邀您线上赏非遗”、“北海非遗我知道”等活动共计6场;与北海广播电视台合作,在学习强国全国、广西平台推出北海非遗系列专题片7个;和海城区教育局联合推出“非遗云课堂”系列活动,共推出非遗故事汇8期、非遗大课堂8期、非遗摄影展3期、非遗知识有奖答题2期,并长期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制作好课程《沧海遗珠――海丝路上的文化自信》,推荐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课程。
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市旅游文体局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突出成绩。荣获2020年北海市文艺精品创作先进集体,被授予“北海市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奖先进集体”称号。荣获2020年度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优秀通讯单位。荣获“守纪律 筑防线”市直旅游文体广电系统主题演讲比赛三等奖。粤剧小戏《使命》获得“决胜小康 奋斗有我”第八届全区基层群众文艺会演戏剧类优秀奖。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非遗挖掘调研宣传保护及演艺创作”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非税项目(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因疫情及其他原因,未完成年初预算收入数,缩减本项目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可执行性。。
详见附件《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56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