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北海市“返家乡”大学生社会实践见习活动的通知
北青发〔2021〕18号
市(中、区)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团委、社会组织、企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和《北海市青年发展规划(2020-2025年)》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建立大学生实践见习渠道,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青春力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团市委决定开展2021年北海市“返家乡”大学生社会实践见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按照“因需设岗、按岗招人、双向选择、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的工作原则,充分调动各级团组织的积极主动性,发挥“生源地”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搭建在外大学生与家乡常态化联系的桥梁。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
三、活动对象
各高校在读大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
寒假期间,组织大学生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村(社区)等开展短期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承担具体政务工作、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和基层治理日常工作,尤其在党史学习教育、疫情防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校期间,通过“云调研”、“云实践”等形式,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结合家乡实际情况形成城市发展、乡村振兴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为家乡建设出谋献计。
1.岗位挖掘(12月10日前)。团市委、各县区团委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村(社区)开发不少于200个实践岗位,其中市直40个,合浦县40个,海城区40个,银海区40个,铁山港区40个。
2.报名阶段(12月25日前)。团市委、各县区团委充分发挥“生源地”作用,积极与自治区高校团工委、各高校对接,主动与市属(驻市)高校沟通合作,争取更多的大学生报名参加。
3.审核分配阶段(12月30日前后)。对报名大学生进行审核分配。其中团市委负责对本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岗位实践的大学生进行审核和分配;各县区团委负责对县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岗位实践的大学生进行审核和分配。
4.实践阶段(1月—2月)。开展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在实践过程中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投身到城市建设各方面工作中。各级团组织注意做好过程管理,落实安全保障,及时跟踪活动开展情况,做好数据统计。
5.鉴定评价阶段(3月)。实践结束后,各接收单位根据大学生实践期间的表现作总体的鉴定和评价。
6. 2022年暑假期间持续开展。
(二)大学生返家乡就业见习
组织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到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就业见习岗位进行见习活动。
1.岗位募集。团市委、各县区团委重点对接全市XXX个就业见习基地募集就业见习岗位,收集统计好岗位需求,定时更新。
2.宣传发动。团市委、各县区团委根据各就业见习岗位需求,每月不定期通过网络媒介、对接高校等方式积极宣传发动大学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
3.审核录用。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团市委、各县区团委将就业见习报名材料移交各就业见习单位,由见习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录用后将名单反馈团市委。
4.就业见习。就业见习基地与报名人员双向选择并达成就业见习意愿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开始不少于3个月的就业见习。就业见习期间,由用人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1500元/月的见习补贴,并为见习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它募集的就业见习岗位待遇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执行)。
5.鉴定评价。见习结束后,各用人单位根据大学生见习期间的表现作总体的鉴定和评价。
五、报名方式
北海市“返家乡”大学生社会实践见习活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进入“青春北海”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底部菜单栏点击“实践见习”进入,按提示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即为报名成功。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中、区)直各有关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做好实践岗位统计并于12月11日前把活动需求统计表(附件1)报团市委青年发展部邮箱。各就业见习基地根据岗位需求可不定期将岗位需求表(附件2)报至团市委青年发展部邮箱(邮箱:bhtswjjgzb@163.com)。各县区团委自行组织实施。
(二)各接收单位争取为参加实践见习活动的大学生提供食宿等便利。
(三)各单位在组织开展实践见习的同时,注意把握大学生思想活跃和习惯利用新媒体的特点,既要在传统媒体加大宣传,同时通过云组队、云调研、云实践等形式,让大学生在实践见习中交流,提高工作能力,升华思想。
(四)活动应将学生安全放在首位,不得派遣学生参与从事危险性工作。应主动为参加实践见习的大学生购买相关保险。
(五)各县区团委于3月1日前将开展情况总结报团市委。
(六)未尽事宜,请与团市委青年发展部联系,联系人:李其镖 黄宏姗,联系电话:2660054。
附件:1.2021年北海市“返家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需求统计表
2.2021年北海市“返家乡”大学生见习岗位需求统计表
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
2021年北海市“返家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需求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实践单位 |
需求人数 |
联系人 |
联系人所在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实践具体时间 |
是否能提供伙食 |
是否能提供住宿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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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表》请于12月11日前发送团市委青年发展部邮箱bhtswjjgzb@163.com,盖章扫描版、电子版一并报。
附件2
2021年北海市“返家乡”大学生见习岗位需求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见习单位 |
岗位 |
需求人数 |
联系人 |
联系人所在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见习具体时间 |
是否能提供伙食 |
是否能提供住宿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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