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北海市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
北青发〔2017〕46号
为贯彻落实改革攻坚、从严治团有关要求,加强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非公经济组织”)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根据团中央《关于做好2017年非公有制经济通知》(团组字〔2017〕9号)、团区委《关于做好2017年广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桂青办发〔2017〕29号),现就做好2017年北海市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摸清底数, 管好存量。一是理清本县(区)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单独组建数、非公经济组织联合组建团组织数及覆盖的非公经济组织数,利用“两新组织团建数据库”及时做好数据更新(“两新组织团建数据库”将增加相应统计模块,具体上线时间另行通知) 。二是按照《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中青发〔2017〕3号)和《关于在“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 教育实践中做好不合格团员处置和团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 团组字〔2017〕6号)的要求及时进行整顿。
(二)突出重点,保证增量。一是全市新建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至少覆盖70家非公经济组织(覆盖非公经济组织数量=非公经济组织独立建团数量+联合组建的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覆盖的非公经济组织数量。各县区团委工作推进计划见附件)。二是加强党建带团建, 联合工商部门推动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经济组织建立团的组织。三是健全市级非公团建领导机构,条件成熟的县要及时成立非公经济组织团工委。四是鼓励扩大非公经济团组织对家庭服务业的组织覆盖。选配一批包含家庭服务业从业青年在内的青年农民工兼职街道团(工)委工作,探索通过非公经济团组织建团的方式,将团的组织体系进一步向家庭服务业务工青年延伸和覆盖。
(三)区域联动, 增强覆盖。一是把非公团建工作融入区域化团建工作格局,对于尚未具备独立建团条件的非公经济组织,分散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建立非公经济组织联合团组织。 二是以深化农村合作组织团建、产业链团建和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为重点, 使农村合作组织团建覆盖率明显提升。三是发挥好“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作为组织阵地和服务枢纽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对非公经济领域团员青年的经常性联系和有效服务引导。
(四)落实“ 三会两制一课”,加强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的要求, 结合非公经济组织的具体情况,创新方式方法, 规范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从严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确保团员有档案、青年有名册, 提升已建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的规范化水平。
(五)抓好“一学一做”教育实践, 激发团组织活力。围绕非公经济组织生产经营和团员青年成长发展的实际,以“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为主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思想性、技能性、服务性活动,切实活跃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服务广大非公经济领域团员青年。
二、有关要求
(一)注重工作结合。各县区要把抓好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与推进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智慧团建”等重点任务落实结合起来, 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团市委将结合推进从严治团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督导等,对各地非公经济组织团建情况进行检查。
(二)注重资源注入。各地要加大对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的关注和支持力度, 在团内评选表彰中非公经济领域的团组织、团员青年、团干部要占一定比例。要注重通过区域化团建,带动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开展工作。要积极探索在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中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三)注重总结宣传。各县区要及时总结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路径方法和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报道, 扩大示范效应。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把具有推广意义的经验做法和具有引领作用的先进典型报团市委。
请各县(区)团委、市直各单位团委(工委、总支、支部)认真做好更新非公团建数据工作,并于12月26日前完成相应指标,向团市委上报更新情况。
联 系 人: 廖振湖
联系电话: 2660054
电子邮箱: bhtswjjgzb@163.com
附件: 2017年北海各县区新建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覆盖非公经济组织工作推进计划表
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