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共青团北海市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8张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说明、
一、2018年度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包括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共青团北海市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是中共北海市委直接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全市青年组织的领导机构。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和上级共青团组织的指示、决议,带领广大团员、青少年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得力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在我市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建功立业;
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领、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研究和掌握全市团组织的思想、行为状况,结合新形势做好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
坚持不懈地抓好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务实、求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不断扩大团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
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努力帮助青年现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建立我市各族各界青年的爱国统一战线,并起到核心领导作用,团结、教育和服务于各界青年,鼓励青年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积极发展同台湾、港澳青年同胞、海外青年侨胞以及世界各国青年组织的交往和友好关系;
负责北海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发挥“全团带队”的传统,保护和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坚持以社会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少年儿童,引导他们听党的话;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1个,编制10人,内设办公室(希望工程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青年联合会)、宣传部(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学校部(权益部、少工委办公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办公室、12355办公室、社会事务组织办公室)、经济工作部(青工部、青农部、青年文明号)5个部室。2018年在职在编人数9人,与上一年持平。
第二部分: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8张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说明
一、2018年共青团北海市委部门预算总收入为315.57万元(上年收入总计290.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43万元,同比增长8.06%;总支出315.57万元,同比增长8.06%;其中包括上级提前下达2017年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0元,历年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支出315.57万元(上年收入总计290.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43万元,同比增长8.06%;其中:基本支出134.77万元、同比增长22.59%;项目支出180.80万元,同比增长0.33%。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北海市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为0.225万元(上年安排为0.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25万元,同比增长11.11%;其中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为0.20万元、2018年预算为0.2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25万元,同比增长11.11%;公务用车运行费2017年预算为0万元、2018年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100%,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及2018年均为0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用2017年及2018年均为0万元;根据中央的“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我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18年比2017年增长11.11%,公务用车在2016年初公车改革中已统一上缴公车,2018年度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会议费2017年为15.36万元、2018年预算为15.4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0.26%;培训费2017年预算为23.32元、2018年预算为27.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8万元,同比增长14.89%;原因,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的规定,共青团北海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于2012年7月召开,至2017年7月届满五年,应进行换届,因领导班子配备问题延迟到2018年进行换届,特此专项会议经费增加是用于换届选举会议开支。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共青团北海市委部门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共青团北海市委本级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4.12万元,同比增长9.58%,与2017年预算增加4.1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村团支部书记培训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 0.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 0.0 %。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共有车辆 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共申请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50万元。
(一)、举办“五四”青年节表彰先进、结合“学习十九大报告”座谈会等的学习成果、开展机关开放日,为青少年健康营造最佳的环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
(二)、开展培养青年启航建设人才,为青年提供展示创业创新才能的舞台、丰富青年文娱生活。将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项列入财政预算是自治区考核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硬指标。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通过人大、政协等制度化渠道代表和青年的桥梁和反映青年诉求、维护青少年成长发展权益。
(三)、组织青年志愿者,西部志愿者服务,推动“共青团圆屋”微愿望。举办青年联谊活动,为更好地服务北海引进青年人才,使他们扎根北海,为北海的建设奉献青春力量,开展青年志愿者大赛等系列活动。对2018年批复的项目支出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一、附表:共青团北海市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7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