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是中共北海市委直接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全市青年组织的领导机构。
(一)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和上级共青团组织的指示、决议,带领广大团员、青少年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得力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在我市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建功立业;
(二) 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领、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研究和掌握全市团组织的思想、行为状况,结合新形势做好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
(三) 坚持不懈地抓好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务实、求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不断扩大团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
(五) 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六) 努力帮助青年现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七) 建立我市各族各界青年的爱国统一战线,并起到核心领导作用,团结、教育和服务于各界青年,鼓励青年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八) 积极发展同台湾、港澳青年同胞、海外青年侨胞以及世界各国青年组织的交往和友好关系;
(九) 负责北海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发挥“全团带队”的传统,保护和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坚持以社会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少年儿童,引导他们听党的话;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主要是本单位本级部门和下属单位北海市青少年宫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团市委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2019年团市委公开表
第三部分:共青团北海市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度收入总计 865.5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92.71万元,同比增加51.1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50.57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92.7万元,同比增加63.93%。主要原因是我为下属单位青少年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我委申请经费。
2.事业收入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115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3.58万元,同比增加123.64%。主要原因是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支出跨年度结算。
(二)支出总计865.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2.71万元,同比增加51.1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727.2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87.34万元,同比增加65.3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运行、服务青年及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82万元,同比增加7.43%。主要社保医疗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1.4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54万元,同比增加65.8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69.8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5.11万元,同比减少39.23%。主要原因2019年没有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跨年度结算。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团市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0.5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2.7万元,同比增加63.92%。其中:基本支出232.55万元,同比增加35%;项目支出518.02 万元,同比增加63.92%。团市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55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4.91%。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追加了部分工作经费预算。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56万元。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84%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新增等费用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17%主要原因: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减少支出。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团市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同比上年减少57.8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大幅度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元、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本部门公务用车持有量0台,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上一年度减少100%,原因是2016年3月份公车改革,按车改办文件要求已在当月把公车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4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0人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16万元,减少0.82% 主要原因: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实际支出总额6.20万元,同比减少19.17%;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完成2019年度采购预算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北政发〔2013〕39号)和《北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北财预〔2013〕15号)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逐步建议“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2019年批复的项目支出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认真组织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8.63%。
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在部门整体财政支出过程中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较好的完成各项指标要求,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得分100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19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xlsx53346
2.2019年团市委公开表.xls53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