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出管字〔2017〕20号
管委会各局(室),B区管理办,综合服务中心,投资开发公司、建设发展公司,各子公司:
经研究决定:
张龙峰同志任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工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工作局科员职务;
蔡珍珍同志(女)任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开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开发局科员职务;
谢恒同志(女)任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蔡昭庆同志任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元媚同志(女)任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洁同志(女)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主任科员、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小庆同志(女)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工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