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办事公开制度
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办事公开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园区行政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管委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及服务要求、管委会领导职责分工、各项工作制度。根据加工区管委会职责和群众的需要,对社会公开项目有:机构概况、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动态、网上办事、人事信息、其他重要信息等。
(二)对内公开的内容
1、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管委会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交流等人事变动情况,考核奖惩、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等事项;
3、每季度财务收支情况;
4、公益事业活动情况;
5、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情况;
6、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
1、通过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北海出口加工区专门网站和加工区园区内网进行公开。
2、在管委会办公大楼一楼设置政务公开栏、宣传专栏进行公开。
3、通过民主生活会、中层干部例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多种会议形式进行公开。
4、通过印发文件、会议纪要和《加工区工作简讯》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程序
政务公开的内容,由管委会各局室(部门)提供,填写《政务公开审批表》,报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并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备案。
四、基本要求
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必须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工作首位。具体要做到:一是要突出重点。凡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社会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开、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二是要讲求时效。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要易于操作。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