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向“两馆一中心”报送政府公开信息制度

发布时间:2015-05-14 17:08   文章来源:北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向“两馆一中心”报送

政府公开信息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海市《关于向两馆一中心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具体办法》的规定,为做好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工作,为公众提供更全面的信息内容和更便捷、更有效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送内容。要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府公开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以及规定的其它政务信息文件及时完整地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送交。送交工作遵循准确及时和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报送方法及要求。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同时,应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报送规定的的政务信息文件以及《指南》、《目录》、《报告》的电子文本及纸质文本各一份。报送方式遵循《关于向两馆一中心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具体办法》。

      三、报送办法及手续。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纳入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的正常工作,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办理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具体事宜,严格办理政府公开信息的交接手续,填写《政府公开信息交接单据》。

      四、报送时间。政府公开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报送。

五、报送内容的更新。对所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做出修改或者废止时,应同时将修改或者废止信息的全文和目录(含电子版本)报送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