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员会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和公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1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把握新发展阶段新要求,坚持党建引领法治建设,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部署,通过广泛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使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共同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良好氛围。
(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夯实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党组、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方面,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资源工作、广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2021年3月,我局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会议在学习动员党史学习教育重大讲话精神的同时,党组书记、局长强调了法治建设对自然资源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强调要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与引领“绝大多数”相结合,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
另一方面,我局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组要求各局属单位、各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向局党组做年终述职、巡查述职时,将法治建设作为主要内容,一并纳入考核范围,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规范工作机构及业务流程,夯实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基础。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各科室、分局、局属事业单位根据本科(室)、单位的业务,通过梳理业务流程,在业务流程图反映的关键环节处,圈点廉政风险点,评定相应的风险等级,并列出漏洞表现、防范措施等,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的规范化建设。
(二)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高全市自然资源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是实施“城市更新”土地开发新模式。2021年4月,我市出台《北海市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土地开发的实施意见》,新模式启动后,将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我市城市建设,破解城市建设土地开发难题,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首推出让用地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印发《关于出让用地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精简办理行政许可环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如针对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竞得105.32亩工业用地项目建设审批工作中,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到核发施工许可,再到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6项业务、核发4本证书全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较法定办结时限提速120倍,刷新了北海审批最快速度,帮助企业实现“拿地即开工”。
三是深入推进“跨省通办”、“异地可办”服务模式。与全国8省17市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建立“跨省通办”合作机制。开设不动产登记异地办理专窗,提供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模式,线上依托全国各省市政务一体化平台或“珠城e登”进行线上申请;线下由专窗联系市外相关窗口,收集材料后通过邮政快递流转办理,实现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等高频业务异地可办、“跨省通办”。
四是推动简易低风险项目竣工验收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与行政审批、住建部门深化协同联动,进一步提高并联办理、部门间协同审批、一网通办和代办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对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测绘、权籍调查、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综合运用前置审核、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数据共享等措施,实现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
五是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发布通告、开设专区(窗),集中力量对6大类18种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出台城镇居民个人自建独栋住宅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意见,推动不动产“登记难”存量问题有效化解。目前已处理解决各类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990套,涉及人数近3000人。
六是实施数字赋能攻坚。打通“珠城e登”与“北海房管云”系统功能集成,完善移动端应用对接,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数据推送、交易网签审核、缴纳税费、登簿发证等“24小时不打烊”目标。全市已生成不动产电子证照60余万张,实现18个单位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场景涉及51个涉企业审批业务,有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北海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数据整合项目”先后荣获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2021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金奖”和中国测绘学会“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银奖”。
(三)探索自然资源法治乡村建设,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全面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对全市农村村庄开展航飞、三维建模、外业调查、权属认定、权籍调查及宗地图出具等权籍调查工作。完成航拍、线划图制作318.55平方公里,完成率为96%;完成三维建模676个自然村,完成率95%;完成地籍调查292297宗,完成比例98%。“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工作,对解决农村老大难宅基地产权问题打下坚实基础,也是我市法治乡村建设基石之一。
二是推动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积极组织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指导各县(区)将辖区范围内的公益林全部纳入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范畴,主动协调市财政和县区财政争取政策性森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服务好重点林业企业和造林大户,进一步扩大商品林承保范围。2021年,我市公益林承保面积5.56万亩,承保率100%,商品林承保面积42万亩,承保率37%。
三是持续推进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指导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乡村规划师工作机制,落实乡村规划师选聘、任用工作。目前各县(区)已制定辖区乡村规划师工作方案,并有序落实挂点服务工作。其中,海城区、银海区已落实好今年各乡镇挂点服务率40%的工作要求,合浦县、铁山港区正在开展相关工作。
四是加强农房建设规划管控。为依法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过渡期农村宅基地建设规划管控,加强我市农房建设规划管控,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切实保护耕地,改善农村环境,规范建设秩序,实现乡村振兴,今年7月,我局印发实施《北海市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试行)》。此外,为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乡村旅游,我局还印发实施了《城镇开发边界内村宅基地及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指南》,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内村民住宅及乡村公共设施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办理流程,为相关审批工作提供依据。
(四)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守护美丽北海绿水青山
一是全面启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联合县(区)政府及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清理整治,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53宗,面积68.5亩,拆除违法建(构)筑物49833.8平方米,已整改到位49宗,复耕面积47.93亩。
二是持续推进违建别墅清查整治。通过专线系统上报项目信息303个,确认属清查整治范围的违建别墅项目18个,总用地面积65.44亩,总建筑面积20106.78平方米,全部拆除整改到位。
三是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六清”及百日会战行动,重拳治理自然资源领域行业乱象,依法整治非法海砂堆场。指导县(区)自然资源局依法拍卖铁山港公用码头25堆无主堆放矿产品(堆场)及合浦县没收的近1万立方米海砂矿产品,拍卖收入2141万元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四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办法》,全市建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各级分别出台林长配套制度,安装完成各级林长公示牌382块。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与林长办统筹协调职能作用,促进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协作配合,有力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坚持分类施策,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侵占国有林场林地、在林地上建房、或采矿、取土、挖沙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林区稳定。2020年回收林地14452.89亩,完成年度任务的123.7%。
(五)注重“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强化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以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为核心的“自然资源法治大讲座”。分别于1月、5月举办“全市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新土地管理法后土地征收报批工作”的学习讲座。10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举办北海市2021年自然资源法治大讲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专题学习讲座,邀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法规处及耕地保护处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授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将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使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局坚持开展“送法工程”活动,并以“6.25”土地日为主要平台,将法律宣传与案例教育、送法下乡与群众受益相结合。6月25日,我局围绕“集约节约用地”主题,拍摄了自然资源法治宣传片,在全市主要街道、主要展区等地点进行播放,并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及365网站上进行宣传,北海日报社、北海电台也进行了转载得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关系未能完全理顺,土地卫片执法形势依然严峻。根据2020年全区卫片执法检查的反馈情况,我市土地卫片执法、林地执法情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一方面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未批先用、未批先建、未供即用等违法情况,部分重大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现象屡禁不止,导致项目在后续报批中面临违法行为处罚、占补平衡等方面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机构改革后,基层自然资源执法机构设置不完善、基层执法队伍力量薄弱。
(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目前,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面临着缺乏顶层设计,各类自然资源调查分头组织、各自行动;各类自然资源调查分类标准、调查口径、调查方法不统一。例如:林业调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变更调查、沙化监测调查等)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中的地类标准不统一;海洋岸线(908岸线)与国土岸线不一致导致管理范围重叠等问题。
(三)建设用地指标不足,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压力较大。我市地处滨海平原地区,耕地及基本农田占国土面积的比例高,现有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周边分布着大量集中连片的耕地,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受稳定耕地和基本农田限制大。如果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城镇开发边界内稳定耕地和基本农田“开天窗”,将导致城镇空间严重破碎化,未来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落地、城市建设、产业项目落地将严重受限,难以形成结构合理、集约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空间结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无法合理布局,同时不利于耕地机械化、规模化经营,城镇开发成本、基本农田(稳定耕地)维护成本高。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有关决策部署,持续在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方面攻坚发力,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深化每个环节及相应细节,把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每个行政执法决定上,定期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大讲堂,督促自然资源系统每一位干部学法知法用法,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制定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和落实。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着力提高群众和企业办事的体验感、满意度,不断打造便捷高效、服务亲民、便民利企的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进一步细化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办法,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有效调动各部门资源,妥善处理长久积压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三)围绕“法治广西、平安广西建设”,加快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深化行业专项整治和扫黑除恶,构建联合监管新机制,借助综合监测监管和信息技术手段,持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全链条”遏制违法用地用矿,切实提高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加快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传播,开展“送法工程”活动,推进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并以“6.25”土地日和“12.4”法制宣传日为主要平台,将法律宣传与案例教育、送法下乡与群众受益相结合。同时,结合全国自然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组成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通过下乡宣传等形式,进行了大规模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新政宣传活动,深入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推动法律知识的传播。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