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然资发〔2022〕88号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地理信息管理处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北海市地图监管工作,我局制定了《北海市2022年地图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9日
北海市2022年地图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地理信息管理处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北海市2022年地图监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地图监管对象
北海市辖区内涉及地图销售和展示的场所,如书店(书城)、汽车客运站、火车站、主要旅游景点等。
二、地图监管内容
(一)各种公开销售、展示的地图。重点针对地图有无审图号、是否盗版错版、国界线和岛屿名称标注是否正确以及是否符合我国公开地图标示规定。
(二)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及相关行为。在地图上表示军事禁区、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未经公开的港口和机场等不能对外公开的涉密点;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的行为。
(三)其它不符合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的地图和行为。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它国家和地区表示不符合我国政治外交主张和有关规定;无资质从事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公开登载;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未在地图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
三、地图监管种类
(一)展览(展会)、博物馆、旅游景点等场所展示的地图。
(二)公开出版和销售的地图。
(三)进出口地图(含对外加工地图)。
(四)其它地图(地球仪、工艺性地图产品等)。
四、检查方式
对各种公开销售、展示地图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检查阶段(8月17日至8月31日)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错误表示国家版图、国界线、登载涉密敏感内容或附件中表示不够明确等问题。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地图及时予以删除;对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的地图,应送相应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并取得审图号后方能登载;对拒不自查或未纠正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上报自治区上级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整治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25日)
梳理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地图”线索,进行核对检查;对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地图”较多的单位和场所进行重点复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督办“问题地图”重大问题线索或案件查处工作;对县、区开展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阶段(11月8日至11月30日)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于11月23日前向市自然资源局提交全年地图监管工作总结。市局将综合各县(区)上报情况和市本级检查情况,形成全年地图监管工作总结报告,并于11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理信息处。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直观反映国家的主权范围,体现国家的政治主张,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各县(区)自然资源局要本着对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认真组织做好地图监管工作,并按时间节点和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二)推进协同化监管。地图监管工作涉及多个领域,需要跨区域、跨部门协作,要积极协调网信、文新、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团结协作,优化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地图监管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联动巡查。各县(区)自然资源局要积极协助和配合市局做好日常巡查等相关工作。
检查相关工作开展时间将视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可临时变更。
附件:1.“问题地图”检查目录
2.自查工作指南
3.地图市场检查表(常规地图)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