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海市高德农村信用合作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公告
北海市高德农村信用合作社向我局申请确定位于北海市河南路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地籍调查,该宗地用地面积108.7平方米,四至:东自墙至河南路;南自墙至陈文瑞屋;西自墙至空地;北自墙至空地(详见下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拟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将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给北海市高德农村信用合作社。现将有关北海市高德农村信用合作社确权事宜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向我局书面提出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按有关程序依法办理。联系电话:0779-2068776
特此公告。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