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李思进)
北不动产公告〔2023〕204号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北房权证(2014)字第063702号 |
李思进 |
房屋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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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西南大道中段1号恒昌城市丽景B幢3单元18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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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国用(2015)第B66638号 |
李思进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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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西南大道中段1号恒昌城市丽景B幢3单元18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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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