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立案、调查取证等执法程序,我局已查明8月17日贵州游客熊女士搭乘非法营运车辆遭遇司机殴打问题的案件事实。2019年8月17日中午12时40分许,杨某广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小型汽车在新世纪大道与四川路交汇处新大润发路口搭载熊女士等4位乘客前往万达广场及火车站并收取费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对杨某广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处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专案执法人员也向当事人熊女士反馈了此案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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