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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21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2022-11-18 22:06   文章来源: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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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北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北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北海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参与拟制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发展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市辖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承担市辖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抽测工作。

  (四)负责对进入市辖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现场的预制构件和预拌砼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五)负责对驻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

  (六)协助处理市辖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投诉。

  二、决算单位构成

  北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第二部分:北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1:北海市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742.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2.9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2.88万元,增长3.1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2.9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2.88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业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4.事业收入0万元。我单位没有无开展此项业务。

  5.经营收入0万元。我单位无开展此项业务。

  6.其他收入0万元。我单位无其他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我单位无此项业务开支。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734.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34.6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4.61万元,增长2.0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733.27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733.27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62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增加了部分开支。

  2.其他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补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99万元,增加了235.71%,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3.年末结转和结余8.2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是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27万元,增加了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退休2人),导致人员经费结余增加。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为734.6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1.77万元,增长3.05%。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经费开支调整。其中:基本支出637.63万元,项目支出95.64万元,其他支出1.41万元。

  北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42.95万元,支出决算为73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9%。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741.54万元,支出决算为73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9%。

  (二)其他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41万元,主要用于补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

  (三)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95.64万元,支出决算为9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7.6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6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造成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业务。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产经营支出业务。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人数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23万元,原因是接待人数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32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存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4.1%。组织对“建设工程监督检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4.1%。

  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进度完成98.89%。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基本一致。评价数据、资料和依据等来源于前期的制定预算目标,编制绩效目标,做好资金安排计划、竞争性谈判过程资料、中标控制价、检测合同以及检测工程量、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核等材料,检测进度款拨付审核是监督检测科在项目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的基础上按时、按质完成。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进行了自评(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北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21年决算公开表

  2.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3.2021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