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工作通知的函》(北审批函〔2019〕930号)要求,为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现将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中心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架构,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中心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部按工作职责落实的工作机制,并明确了由中心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梳理、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由信息管理科负责对外平台的信息发布工作。同时,安排办公室人员1名兼职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定信息管理科人员1名专职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有效保证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中心健全完善了《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工作“五公开”制度》《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一中心两馆”报送政府公开信息制度》《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规章制度,形成制度汇编,有效保证了中心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中心按要求编制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事指南,规范操作细则、办理流程和时限要求,主动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中心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一是门户网站,以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开设了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工作信息、办事指南、政务咨询、行政权力清单、公积金年度报告等便民服务栏目,实现信息发布、业务查询、在线咨询投诉、互动交流等功能,各栏目版块功能操作简单,版面设计简洁明了,是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信息、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重要载体,也是展示住房公积金形象的主要平台。二是官方微博,借助新浪微博平台,于2015年3月开通了官方微博,不定期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解答、通知公告等,设置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大厅等友情链接,方便群众了解最新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和办理相关业务,充分发挥微博平台网络资源,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三是微信公众号,在已有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的基础上,2019年5月,开通了“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主要设立了中心简介、便民工具、我的网厅等三大版块,提供政策信息发布、业务查询、部分提取业务办理、贷款预约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让群众随时随地了解住房公积金最新资讯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监督情况
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中心每个季度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汇总移交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人事管理、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文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电子文本及纸质文本各一份,方便群众查阅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善群众参与功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得到有效监督。另外,中心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评,进一步促进了透明、廉洁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行政权力情况、扶贫领域工作、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事指南、预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等重点事项,规范公开时限和程序,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确保缴存职工和社会关注的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中心依托北海日报、晚报发布住房公积金信息8条;通过北海电视台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条;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80条。截至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830余条,接受群众政务咨询600余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40余条;12329服务热线累计收到信息查询、政策咨询和其他互动交流约7万人次,12329短信平台共推送消息约265万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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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1 |
6 |
规范性文件 |
0 |
2 |
2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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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 |
0 |
5654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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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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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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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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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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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1 |
475103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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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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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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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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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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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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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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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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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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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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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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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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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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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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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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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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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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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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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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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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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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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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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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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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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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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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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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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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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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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中心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全面、丰富;二是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的互动功能,积极回应公众,答疑解惑,确保群众知情权。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同时,加强我中心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信息撰写水平,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高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