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十五届第19号)
《北海市城市绿化条例》已由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3日来表决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2021年2月7日
北海市城市绿化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