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数发〔2020〕21号),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开展,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内容。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贯彻落实条例新要求
1.抓好条例宣传。我局通过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方式宣传信息公开条例。召开2020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邀请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相关处室领导从政府信息的定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主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全面深入阐述,并对全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详细解读。
2.抓好制度衔接。根据新条例的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答复内容,推动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办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3.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根据新条例的要求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局按要求更新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并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
(二)加强政府部门用权公开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自治区八统一的要求,编制并公开我局负责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材料、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明确需要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2.加强基层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局及时召集一县三区相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召开北海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研究推进北海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围绕国务院、自治区明确的重点领域范围,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编制26个试点领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于2020年11月30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开。
3.发挥新媒体作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我局官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981条,其中通知公告90条、工作信息104条、行政许可决定463条、行政许可公示516条、各类公示信息358条、专题专栏信息450条。我局微信公众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共公开各类信息279条。
(三)拓宽主动公开范围
1.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根据“优化营商环境”专栏的设置,按事项分类集中公开与办理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网上办事链接等信息,并展示“放管服”改革措施及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招标投标、政务环境指标的进展情况及成效。
2.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要求,及时编制、更新、公开“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执法人员公示表等信息,并按要求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信息。2020年,我局共公开行政许可决定463条、行政许可公示516条。
3.推进历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梳理2017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及认定为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公文,开展公开属性审查工作,对因形势变化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开属性转化为主动公开。经梳理,未发现上述相关情况。
(四)提高解读回应实效
1.提高政策解读针对性。根据《北海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要求,做到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并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通过新闻发布、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渠道,运用图表图解、文字等方式对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着力推进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的渠道,宣传新出台的重要政策,解读政策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2020年,我局共组织召开、参与两场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等情况。
2.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做到管控有力,事件信息及时公开透明。通过12345政务热线和北海e眼公众号,利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及时对群众诉求问题作出反馈。2020年,我局收到市信访局转送交办来信25件,政府网站投诉11件,12345服务热线及“北海E眼”平台投诉23件,来电来访12件,所有投诉件均及时受理,并按相关规定依法按时办结。
(五)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1.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根据政府网站绩效考评指标,做好网站的内容更新工作,确保准确、规范、及时、完整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2.提高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目前我局政务新媒体开通运行良好,不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负面舆情、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不存在违规自采、造谣传谣、恶意营销等违法违规以及宣扬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良信息。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更新及时,基本保持工作日每天一次的更新频率。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规范转载发布工作,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
3.完善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我局高度重视12345平台工作,自2020年5月系统上线以来,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和处理热线转派工单事项。按时建设本单位知识库,并按要求及时进行更新。
(六)强化工作保障措施
1.明确领导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坚持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的核心工作,并指定政务公开科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2.完善制度规范。根据《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北海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向“一中心两馆”报送政府公开信息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按照《北海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 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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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19 |
11 |
15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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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16 |
0 |
4132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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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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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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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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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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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3 |
946268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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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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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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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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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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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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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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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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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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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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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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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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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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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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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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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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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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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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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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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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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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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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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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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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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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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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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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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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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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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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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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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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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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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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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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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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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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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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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特别是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主动谋划,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学习研究上级文件,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提法和新概念,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政策、重大决策、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和办事指南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整改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北海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