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污许可证审批结果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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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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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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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
场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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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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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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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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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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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变更(正本载明基本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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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合浦县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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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金鸡大道双江桥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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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50521090742779700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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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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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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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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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变更(正本载明基本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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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廉兴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星岛湖镇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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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合浦县星岛湖镇上洋桥上游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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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50521MA5KBHMF3D008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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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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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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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9-3211030,电子邮箱:jsgck2018@163.com,通讯地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北海市行政审批局,邮编:536000。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排污许可证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914505210907427797001W.doc
2.91450521MA5KBHMF3D008R.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