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就节能玻璃开发与制造项目、北海诚德新材料扩能改造(二期)项目等2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工作进行公开随机选定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欢迎各符合报名条件的咨询服务机构前来参加。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节能玻璃开发与制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内,属新建建设类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标准厂房、综合楼、宿舍楼及配套设施、排水工程、绿化工程。
项目业主:信合节能剥离(广西)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广西新域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北海诚德新材料扩能改造(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内,属新建建设类项目,总用地面积34.7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冷轧轧制厂房、酸洗主厂房、成品库组成的主厂区及废水处理站、净环水泵站、锅炉房、110kV总降变电站、工人宿舍等设施设备,道路工程、场区道路及场地硬化设施以及配套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供配电及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项目业主:北海诚德不锈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广西南宁晟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咨询服务工作内容
(一)咨询机构初审并按要求组建技术专家组,专家组由3名及以上专家组成(专家必须为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专家库水土保持专业专家),通过召开专家评审会的形式,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程规范的要求对报告进行技术评审,出具专家组意见和会议纪要。
(二)根据专家组意见和会议纪要指导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三)对编制单位修改完善的报告进行复核,并出具书面技术评审意见。
(四)咨询服务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咨询服务费用的价格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价格标准:本次项目的技术评审服务费为4.00万元(其中:节能玻璃开发与制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服务费2.00万元、北海诚德新材料扩能改造(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服务费2.00万元),技术评审包含项目评审专家咨询费、评审会议场地及设备租用费、组织技术评审专家进行现场查勘所发生的交通及差旅费、餐费等,期间乙方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二)支付方式:完成审批后,在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工作要求
(一)评审工作必须于签订委托合同后12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单位修改设计文件时间除外)。
(二)服务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程、定额等的要求;
2.咨询服务应按照相关专业的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地方规范要求对报告进行技术审查;
3.咨询服务应确保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已根据会议纪要等有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2天内,即2021年1月14-15日(8:30-12:00,15:00-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邮编:536000)
联系人:吴国棠 联系电话:0779-3213176,15878999482
邮箱:jscspk2017@163.com
(三)报名条件:
1.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具的服务成果文件应具备相应法律效力。
2.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有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能力三星及以上的咨询服务机构。
3.公司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专业或其他专业类(水工、环评、水文规划、地质、造价)等高级工程师职称。
4.公司拟投入人员必须有1名或以上人员为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专家库水土保持专业专家。
5.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行为规范。
6.三年内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与项目业主(信合节能剥离(广西)有限公司、北海诚德不锈钢有限公司)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广西新域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晟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同一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咨询服务机构,不得报名参选本项目的评审工作。
(五)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1.报名申请函(详见附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拟投入人员名单、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参加摇号备选活动的,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指定被委托人(具体联系人)到场参加摇号备选活动。指定具体联系人的,还应提交具体联系人的手机号、固定电话、传真、电子信箱、身份证复印件。
备选咨询服务机构可持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递交(带材料原件备查),也可通过发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的方式提交,逾期递交提交的资料不予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的方式提交资料的,必须在摇号签到当天,持材料原件在签到时接受核查,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备选机构,一经查实,取消其备选资格。
市行政审批局收到报名材料后,及时审核报名材料,对通过审核的备选机构发出参选通知。
六、摇号时间、地点
摇号时间:2021年1月18日上午11:00
摇号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参加摇号单位必须于2021年1月18日上午10时55分前到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签到,逾期签到,取消资格。备选咨询服务机构代表应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明、参选通知及相关材料出席随机选定活动,按到达现场时间顺序依次签到并编号,摇出号码为中选号码,备选机构编号与中选号码相同的,即为中选。如因工作安排冲突,摇号时间、地点发生改变,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附件:报名申请函
2021年1月13日
报名申请函
致:北海市行政审批局
一、我方已认真研究了 审查工作随机选定咨询服务机构公告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公告约定的价格和工作要求,参加随机选定咨询服务机构的活动。
二、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内按要求完成项目评审工作。
三、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合法和准确。
申请单位: XXXXXXX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XXXXXX(签字)
电话:
XXXX年XX月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