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卫生监督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

发布时间:2018-06-25 15:18   文章来源:北海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北海市卫生监督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
     
        为确保我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具体分为:
      (一)各行政机关已确认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各行政机关已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上报备案的内容
      (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标题、文号、密级、生成日期。
      (二)不予公开的理由。
       将各种信息项统一填入《行政机关确认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表》和《行政机关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表》(样表附后)。
       三、上报备案的程序
       本行政机关应当将报备表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备案。
       四、上报备案的审核
       报备表在上报前,应当经本机关保密工作机构审核,并经单位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发后报送。
       五、上报备案的时间
       本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每季度一报,在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周完成上报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