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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海市商务系统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版)

发布时间:2020-06-22 15:53   文章来源:北海市商务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各样本监测企业: 

现将《北海市商务系统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海市商务系统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版) 

 

                                   2020年5月29日

 

 

     附件

北海市商务系统市场运行监测工作 

考核办法(修订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商务系统的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全面提高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实现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商务部内贸流通统计监测平台、广西商贸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北海市样本监测企业信息员。 

二、奖励办法 

(一)商务部内贸流通统计监测平台(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应急商品管理、商贸流通行业重点流通统计),广西市场运行监测平台奖励办法 

1.百家批发日报监测企业按及时报送率达到95%以上无漏报现象按照发放标准全额发放奖金,及时报送率低于95%按及时报送率发放奖金,每漏报一次扣50元,扣完为止; 

2.商务部监测系统、广西市场运行监测系统的样本企业(除百家批发日报外)根据及时报送率发放奖励资金,每漏报一次扣100元,扣完为止。 

(二)商务部监测系统商贸流通业行业统计系统奖励办法 

单独报送商贸流通业行业统计年报企业迟报扣100元,漏报扣发全部奖金;季报企业每迟报一次扣100元,漏报一次扣200元,扣完为止。 

三、其他事项 

(一)奖金数额根据自治区商务厅下发奖金确定; 

(二)每半年根据企业报送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资金; 

(三)本办法由北海市商务局运行科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20201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