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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商务局关于规范成品油经营企业名称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7 10:15   文章来源:北海市商务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合浦工信局,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今年初,我市开展加油站例行检查时发现部分加油站点悬挂招牌和标识与《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书》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名称不一致。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当在住所处标明企业名称”;第三十七条:“企业和印章、银行账户、信笺所使用的企业名称,应当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第三十八条:“法律文书使用企业名称,应当与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等相关规定,现请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认真组织学习,做好整改,在站点显著位置悬挂规范的招牌和标识,我局将在年审时进行核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