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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06 09:07   文章来源:北海市司法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第一部分:北海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工作;负责行政法制及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编辑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正式版本;参与立法工作;协助起草和审定市人民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北海市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北海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2018年度总收入84.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42万元, 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38.99万元,下降73.8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4.42万元,为北海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38.99万元,下降73.89%,主要原因是北海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实为北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更名单位,北海仲裁委员会改革,从体制内分离出去,改革后中心所需经费大幅度缩减。

(二)北海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2018年度总支出75.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5.17万元, 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48.23万元,下降76.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92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建设事务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9.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决算金额为北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没有此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59.1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的经费开支。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55.11万元,下降81.16%,主要原因是2017年决算金额为北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体制改革后中心主要职能改变,所需经费大幅度缩减。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办理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开支。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32万元,减少36.26%,主要原因是2017年决算金额为北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体制改革后有5名在编人员离职,所需经费缩减。

4.住房保障支出3.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72万元,减少31.50%,主要原因是2017年决算金额为北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体制改革后有5名在编人员离职,所需经费缩减。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17万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48.23万元,下降76.75%其中:基本支出65.79万元,项目支出9.38万元。

北海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7.91万元,支出决算为7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主要用于法制建设事务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63万元,支出决算为5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4%。主要用于中心的经费开支。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3%。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开支。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7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1%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9%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0.52万元。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中心是原仲裁委秘书处更名单位,由公益二类,改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能完全改变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幅80%。主要原因:中心是原仲裁委秘书处更名单位,由公益二类,改为公益一类,主要职能完全改变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 (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法治政府研究中心决算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北海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北海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2018年没有100万以上的项目,无需进行绩效目标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北海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2018年没有100万以上的项目,无需进行绩效目标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北海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北海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北海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2018年法治政府研究中心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