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财务、设备、基建和总务部门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督促财务、总务、器械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器械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入开支、基建、维修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经济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绿化环保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