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气象局关于提交危化品场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行政辖区内的防雷减灾管理,落实防雷安全责任的需要,依法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行为,建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责任制,落实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主体责任,提高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8号令)、《防雷检测单位监督检查规范》(QX/T402-2017)《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关于进一步危化品场所防雷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及、《自治区气象局关于开展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气发〔2017〕53号)及《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北办发〔2020〕5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在我市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的单位提交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事中事后监管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单位
在我市从事危化品场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的单位。
二、报告方式及时间
各单位应在进场实施检测当日至少提前一天登录广西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平台(http://gxfljg.com/)上报在我市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项目。
各单位应每季度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季度在本市(县)行政区域内开展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项目的检测报告和检测原始记录登录广西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平台提交或发送到北海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qxjzhcfgk@126.com)。
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事中事后监管登记事项
1.实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之前或以后,向当地市、县气象局登记防雷装置检测服务项,接受当地气象局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是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提交并对季度报告和检测原始记录的真实性负责。
2.各单位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北海市气象局(或合浦县气象局(hepuqxj@163.com))报送季度报告,按要求填写《防雷装置检测事中事后监管登记表》(见附件1)1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或邮寄至北海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qxjzhcfgk@126.com),平台上报内容与纸质件一致。
四、其它事项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向气象主管部门隐瞒有关情况,登记信息不完整,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未进行单位信息登记和服务项目登记擅自从事防雷检测服务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市(县)气象局将相关情况上报区气象局政策法规处,相关处罚结果反馈给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认定机构,记入全国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信用信息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向社会公示。
单位:北海市气象局
联系人:蔡建初
联系电话:0779-2035031
邮寄地址:广西区北海市广东路66号,邮编:536000。
单位:合浦县气象局
联系人:李文静
联系电话:0779-7284186
邮寄地址: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南乐街67号,邮编:536100。
附件:防雷装置检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登记表
2021年7月27日
附件1
防雷装置检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登记表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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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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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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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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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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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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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检测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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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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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委托单位、检测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检测时间 |
检测报告编号、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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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防雷装置检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登记表.doc53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