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民政局关于对非法社会组织中国民族卫生协会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中国民族卫生协会苗医苗药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予以取缔的公告
经查,“中国民族卫生协会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中国民族卫生协会苗医苗药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之规定。
现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之规定,予以取缔(取缔决定书文号:北民社取决〔2021〕1 号)。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