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2018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名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进展情况:
1.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7月1日起提高北海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北海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520元/月/人提高到620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3420元/年/人提高到4000元/年/人。完成低保提标后,北海市2018年城乡低保标准是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0%以上,超过2018年自治区绩效考评指标的任务。
2. 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北海市从2018年1月起,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由原来的平均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350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由原来的平均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90元。
截至12月,全市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6.74万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2501.15万元,月人均补助371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1.69万次,发放农村低保金8259.39万元,月人均补助198元。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超过2018年自治区绩效考评指标的任务。
2018年12月31日
附件:1.12.31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完成情况信息公开表.doc18183
2.城乡低保项目进度表201812新.xls18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