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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民政局多措并举推进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绩效任务全面完成

发布时间:2022-12-31 19:58   文章来源:北海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推进低保扩围增效有关工作部署,北海市民政局用好绩效指挥棒,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绩效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提高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
将拓宽社会救助保障范围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持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从2022年10月21日起,将城市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18600元/年/人提高到19200元/年/人,农村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8400元/年/人提高到10900元/年/人,使更多低保边缘的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残、重病患者按“单人保”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二、线上线下双引擎推动“政策找人”
一是充分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加强部门数据共享比对,统筹救助资源,将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监测对象、医疗支出较大、困难毕业大学生等对象纳入监测范围,对监测对象及时核查认定。目前,低收入人口监测信息平台已经收录了62424条低收入人口的信息。二是加强入户走访排查认定。指导县区全面深入排查困难群众,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特困兜底保障范围。截止12月底,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5066人、累计新增城乡低保对象7328人次,有力推动了低保扩围增效工作。
三、规范政策落实,应保尽保
指导县区核算家庭收入时,适当扣减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为实现就业家庭条件好转的低保对象给予渐退期;在受理城乡低保和特困救助过程中,及时了解、关注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做好临时救助政策衔接,使救助覆盖更多的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强化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度
成立绩效督导工作专班,不定期到各县区督导推进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绩效任务,对进展缓慢的、政策摸不准等问题进行现场业务指导。12月攻坚冲刺阶段,实行每日通报制度,推进各县区“你追我赶”良好局面。截止12月底,我市每万人纳入低保兜底保障范围303人,城市低保平均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431.7元,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251.2元,全面完成了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绩效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