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海市林业局党组落实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10日至5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和林业局党组巡察的反馈意见,我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自觉认领、对号入座、逐一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我局认领的问题有4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方位开展整改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坚决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细化分解,针对4个方面28个问题制定了62项整改任务措施,进一步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坚持举一反三,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为积极推动问题整改奠定良好基础。
(二)强化担当,落实责任。
一是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局党组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领责任、带头整改落实;其他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主动跟踪落实整改工作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下属各单位党政负责同志认真担负起本单位整改责任,积极作为,抓实抓好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三是深刻剖析查摆,召开民主生活会。10月24日,局党组召开了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全面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为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坚决有效落实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四是紧盯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实效。及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根据整改进度情况,督促各责任部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表,对号跟进,逐一销号,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不折不扣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一个不落、见底清零。
二、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重大政治任务,标本兼治,真改实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林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明显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改善提升,各项职能作用有效发挥,林业工作成效显著提升,截至目前,我局认领的2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6项,未完成2项,建立完善制度38项,清退款项14.77521万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截至目前,我局认领的28个具体问题,其中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1.关于“服务项目建设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
我局高度重视,成立“双百双新”项目用林服务专班,并积极对接园区及项目单位,了解项目用林需求,做好项目用林服务工作。2022年10月,我局与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出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协同机制,明确了审批流程及责任,大大提升了审核审批效率。截至2022年底,我局已组织报批57个项目用林审批,使用林地定额指标281.1746公顷,保障了南玻光伏绿色能源产业园、德金新材料产业园、东方希望36GW光伏材料产业链项目、北海职业学院异地搬迁工程(一期)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用林审批。2022年我局在重大项目林地保障工作中表现突出,在服务企业攻坚行动督导情况通报中获记红榜3次。
2.关于“对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不深、重视不够,红树林保护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树林资源保护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保护条例》,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讲话精神以及相关法规条例要求。二是制定了《北海市红树林巡护检查制度》《北海市破坏红树林资源行为检查制度》,在各县区落实红树林巡护员32名,积极开展红树林林地巡查工作;2022年多次前往各县区开展红树林巡护检查和督促检查,对山口保护区、儒艮保护区、东港榄根村等红树林区域进行了重点巡护检查,切实加强红树林资源监管。三是聘请第三方开展红树林重点区域的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出具季度报告。四是充分利用广播、网络自媒体、拉挂横幅等方式,结合“世界湿地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开展全民认识湿地,保护湿地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保护红树林的浓厚氛围。
3.关于“红树林保护力度不够,生物侵害未有效遏制”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争取海洋生态保护、湿地保护、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红树林资源管护、修复、监测、虫害防治等工作;2022年全市红树林营造面积148.72公顷,修复面积480.48公顷,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全市红树林面积持续增长。二是积极推进北海市红树林修复项目,已完成800亩互花米草、鱼藤清理任务。三是联合广西林科院在各县区投放赤眼蜂2亿多头;各县区安装太阳能杀虫灯300多盏,扎实推进红树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关于“铁山港东岸红树林修复治理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委托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编制了《合浦县榄根红树林叶面泛白调查和治理方案》,该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二是督促指导东港产业园管委会加强对红树林的各项保护工作,对榄根红树林进行常态化巡查管护,项目业主利用人工清洗和自动喷淋系统对红树林的叶片以及根部进行不间断清洗。三是督促指导广西铁山东港码头有限公司加快红树林问题整改,通过开挖槽沟、布设防污帘、防尘覆盖等方式加强红树林保护,改善榄根红树林水动力。
5.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022年10月12日,我局与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协同机制,明确了审批流程及责任,大大提高了审核审批效率。印发了《北海市林业局关于加快推进林地项目报批工作的通知》(北林发〔2022〕102号),组织召开用好用足林地定额全面加快林地审批工作会议,指导各县区加快上报项目用林申请材料,提高林地定额使用效率。截至2022年底,我局已组织报批57个项目用林审批,使用林地定额指标281.1746公顷,项目用林审批最短时间为6天,项目用林审批提速明显。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11月10日,印发了《北海市林业局关于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北林发〔2022〕121号),明确了宣传工作的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细。二是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完善学习流程。印发了《中共北海市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中共北海市林业局党组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和学习要求,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完成4次集中学习,每次集中学习围绕重点内容开展学习研讨,每次均汇编了学习资料提供给中心组成员自学,丰富学习内容,增进思想认识,强化理论武装。
7.关于“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完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全市共设网格1204个,共有1934人参与网格化管理;各县区分别制定并印发了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办法,明确了网格化管理的职责内容,各项防火措施以及巡护责任等,确保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了山头地块。
二是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15万多份,制作宣传牌230多块,悬挂宣传横幅1600多条,张贴宣传标语8000多条,开展进村入户广播宣传,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78984份;在重要节点,全市设卡设点158个,每天参与防火检查和巡查的人员达400多人次,各级领导干部达80多人。三是通过实施森林防火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为合浦县和钦廉林场配备了近700万元的森林防灭火装备;各森林防灭火半专业队伍实行集中待命,开展训练,补足和检修好扑火装备,防火救火能力进一步提高。四是督促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到各乡镇对负责林业工作的镇干部和各村委干部、护林员进行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增强基层工作人员的森防灭火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五是进一步加强林业系统所属半专业消防队伍建设,现全市共有森林防火半专业队伍23支,人员538人;有森林防火专业队伍1支,为钦廉林场专业队,队伍人数59人;合浦县正在筹建一支30人的森林防火专业队,根据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事项划分,由市应急局组织指导队伍建设工作。
8.关于“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较为普遍”问题的整改。
今年来我市未发生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各县区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9.关于“管党治党压力传到不够”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高度重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成立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责任的落实,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林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局党组带头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2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2022年12月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议审议了2022年度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研究部署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班子领导自觉履行监督职责,主动接受监督约束;紧紧盯住“一把手”及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通过谈心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廉政家访、组织生活会等方式,督促班子成员管好“责任田”,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印发了《中共北海市林业局党组谈话制度》,年内,局党组班子成员均按要求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年内开展“书记点题谈”3次,召开集体约谈会3次,约谈100人次,个别谈话10人次,进行廉政家访15人次。
11.关于“抓以案促改、以案警示不够”问题的整改。
2022年局党组结合清廉机关、清廉林业建设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工作,年内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开展“清廉支部共建”3次、参观“廉政家风家训教育基地”3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局班子领导及各党支部书记上党风廉政专题党课11场,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局党组选取了局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产生根源,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吸取教训;各党支部深入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并结合通报案件进行深刻自省讨论,达到警示效果。
12.关于“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把控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权责清单及廉政风险点。印发了《中共北海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开展权责清单、负面清单编制和廉政风险排查的通知》,局党组、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均摸排了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及廉政风险点,汇编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清单,并加强对全局权力运行的分析,加强风险防范。二是举办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班,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组组长毛基福进行授课,4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培训,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年内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引导林业系统领导干部引以为戒,筑牢思想防线。
13.关于“制度建设层面存在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我局“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一览表”的编制,强化对“一把手”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和制约。二是印发了《北海市林业局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并将委托谈话内容纳入《中共北海市林业局党组谈话制度》。
14.关于“机关纪委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始终紧盯重要时段、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开展精准监督,不断提升监督时效,年内组织开展节假日值班情况、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情况、红树林保护情况、森林防火及安全生产情况、创城工作情况等专项督查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落细。二是选举成立局机关纪委,明确机关党委纪检委员负责我局机关纪检工作,加强与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组的协商沟通,积极参与查办案件,熟悉流程;局机关纪委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2022年机关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纪委的工作能力。
15.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认真研究分析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北海市林业局党组“一把手”“三重一大”权力运行监督制度》《中共北海市林业局党组谈话制度》《中共北海市林业局党组“八小时外”监督制度》《中共北海市林业局党组廉政家访制度》等4项制度,加强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的监督。
16.关于“官僚主义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各党组织通过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我查摆,推动解决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是立行立改,立即研究制定《北海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办法》,并于2020年7月17日印发,自2020年起组织开展项目林地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落实林地林木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2022年我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抽查了一县三区16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情况及林木采伐的录入及监管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各县区通报;成立项目用林服务专班,多次召开项目用林审批工作协调会,积极主动对接园区及项目单位,提前介入用林审批,加强基层对接工作力度,指导做好项目用林保障,大大提升了审核审批效率。
17.关于“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研究制定《中共北海市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我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内容;指导下属单位参照《党组工作规则》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落实通过行政班子会审定“三重一大”议题。
18.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制定《中共北海市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并明确党组会议题收集、送审及同意上会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党组会议题会前沟通。
1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我局党组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成员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自我查摆,主动认领问题,剖析存在原因,开展自我批评,其他党组成员也做的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的提出批评。
20.关于“干部队伍梯次建设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落实了“压担子 促成长”的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调任、调入3名年轻干部(40岁以下)到市林业局机关工作,提高机关年轻干部比例,优化干部队伍梯次;年内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8名年轻干部(平均年龄30岁)到我局下属单位工作;通过市委组织部人才办2022年引进人才统筹安排,选聘2名年轻干部(平均年龄24岁)到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大胆提拔使用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提拔任用青年优秀干部到下属单位担任领导职务,我局提拔一名35岁年轻干部到市营盘林场担任副场长。
21.关于“执行干部交流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完善班子队伍配备,调整年纪较大、身体状况欠佳的现职岗位领导干部,对综合素质较好、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进行培养,我局启动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程序,对局属单位北海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北海市防护林场、市营盘林场“一把手”进行了调整。
22.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多措并举激励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局党组关心年轻干部,年内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及集体约谈会2次,到2名引进人才家中开展廉政家访,了解年轻干部思想动态,关心年轻干部成长;年内开展年轻干部“压担子 促成长”项目,组织培训5次40人次参加,组织开展引进人才管理竞岗工作,激励年轻干部干事创业,促进成长。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调研指导。局党组成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年内局领导多次到基层调研,听取各单位的基本情况与困难。三是结合落实班子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定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均联系1-2个党支部,年内到联系点开展工作2次以上,到联系党支部指导组织生活会、上专题党课、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帮助联系点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23.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的考核。根据今年绩效考核要求,对机关党建、基层党建等共性指标实行底线管理(不赋分值),我局已制定印发《北海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党建工作考核。二是对委属各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内容进行了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述职报告要求其整改,已收到8个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的述职报告;三是各党支部书记认真撰写述职报告,深入剖析党支部存在的问题,认真谋划2023年工作。四是通过调整优秀的年轻干部担任班子成员,优化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结构,加强班子建设,配优配齐党支部书记;2022年12月我局已完成市营盘林场党支部及市防护林场党支部的书记配备工作。
24.关于“对基层党建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未按照规定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将处分期人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为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举办了北海市林业局2022年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暨党建业务培训班,加强党建业务的培训,开展发展党员测试,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要求市营盘林场党支部重新确认该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市营盘林场党支部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党员大会,会议决议不同意吸收该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该同志的培养考察,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政治素养,待其具备条件后再研究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三是提高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各党支部年初均制定了“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及党员活动日计划,并报送局机关党委备案;四是我局组织各党支部到湿地公园管理处召开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及党建工作座谈会,各党支部交叉检查党建工作,向湿地公园党支部学习先进优秀的党建工作经验,促进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提质。五是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程序。年初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均到会指导,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是否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各个环节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25.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不断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依托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创建“湿地党旗红,珠城生态绿”品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动湿地公园建设体现生态建设特色的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示范区域,将党的建设与湿地生态建设、宣教体系建设、湿地生态文化宣传融合发展、相融互动。二是我局印发了《北海市林业局深入开展“平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北海市林业局围绕打造品质北海、魅力北海开展“将党旗插在项目一线”行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机关党建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等,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合。
26.关于“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为进一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力度,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市营盘林场、市防护林场、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一把手”进行了调整。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仍有2个仍未完成,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山口红树林保护措施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同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根据此项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整改完成时限为2023年6月30日。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该问题以来,我局一直督促合浦县人民政府按照印发的《广西山口国家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鲈鱼养殖塘清退处置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开展养殖塘清退工作,目前养殖塘的排查以及登记造册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合浦县按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养殖塘的清退工作。
2.关于“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下属单位党组织建设。2022年12月我局已完成市营盘林场党支部及市防护林场党支部的书记配备工作。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加强对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①市林科所土地出租问题。我局立即组织林科所研究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此问题基本完成整改。②历史遗留挂账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北海市林业局历史挂账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职职工挂账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余挂账问题正在有序推进中。③市森防站原站长任职期间个人借款问题,目前正按司法诉讼程序推进问题整改。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反馈问题完成整改,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林业事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党建引领,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以高质量党建推动模范机关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继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局领导班子切实扛起责任,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管齐下、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开展高质量组织生活提升基础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紧盯未完成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将坚持力度不减,紧紧抓住存在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针对还未完成问题,明确整改思路、举措和工作步骤,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严格按照销号工作流程,完成巡察整改工作所有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
(三)持续强化正风肃纪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常抓不懈,以钉钉子的精神和抓铁有痕的韧劲,纵深推进作风建设。主动将改进作风融入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同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结合起来,以优良作风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推进“清廉林业”建设, 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纪律,培育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涵养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政治生态。
(四)深化整改巩固成果,建章立制保持长效。结合本次整改工作,认真查摆工作漏洞、补齐短板,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对整改中好经验好做法的梳理总结,研究上升为制度机制。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对已修订完善的制度,严格落实,确保效果;对尚未建立和未制订完善的制度,尽快制定和完善,确保制度建设全覆盖,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9-3205073,邮寄地址:北海市四川南路73号,邮编:536000,邮箱:lyjgdw2022@163.com。
中共北海市林业局党组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