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条保护海洋的“生态保护红线”正式出炉
《方案》指出,此次划定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区总面积为4100.65k㎡,占广西管理海域总面积的60.12%,共划定54个海洋生态红线区。
据悉,《方案》确定了预期控制指标为:广西大陆自然岸线(滩)保有率不低于35%;广西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85%;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广西管辖海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5%;到2020 年,广西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一、二类)不低于91%。
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区分为禁止类红线区和限制类红线区,具体划分了2类禁止类红线区和8类限制类红线区共54个,其中禁止类红线区5个,限制类红线区49个。同时,《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对禁止类红线区和限制类红线区提出了具体的管控措施和保障措施。
禁止类红线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禁止类红线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禁止类红线区。自然保护区禁止类红线区,禁止任何人进入核心区,本次划定广西北仑河口红树林保护区、广西合浦儒艮保护区、广西山口红树林保护区3个。海洋特别保护区禁止类红线区,禁止实施各种与保护区无关的工程建设活动,本次划定广西钦州茅尾海保护区和广西涠洲岛珊瑚礁保护区2个。
限制类红线区明令禁止多种开发建设活动,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适度利用区和生态与资源恢复区、重要河口、重要渔业海域、特别保护海岛、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重要滨海旅游区、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区等。本次划定防城港金滩自然景观与文化历史遗迹限制类红线区、北海银滩重要滨海旅游区限制类红线区等共49个。
广西首条——全区最先划定和实施的生态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继“18亿亩耕地红线”后,另一条被提到国家层面的“生命线”。广西沿海被定位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一极。作为广西首条生态红线,意义重大、使命非凡。
全国最高——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比全部管理海域总面积60.12%
划定的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区总面积为
全国最高——大陆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保护目标91%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2016年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广西海水水质优良率平均为85%以上,在大陆沿海省区近岸海域水质排名第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为持续维护海洋生态健康,有效保持北部湾海洋环境质量的良好优势,《方案》将广西大陆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保护目标定为91%,其目标之高、保护力度之大属全国目前沿海省市中之最。
重在守护——特别注重珍稀濒危物种、海洋旅游资源、特殊物种生态可持续发展
广西沿海分布有红树林、海草、珊瑚礁等重要的海洋生态系统。《方案》以保持生态完整性、维持自然属性为原则,优先调整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渔业海域、特别保护海岛、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重要砂质岸线与邻近水域、沙源保护海域、重要滨海旅游区、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区、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分布区等区域的生态红线区边界。
严格实施——落实海洋生态红线的目标和管控措施
《方案》提出沿海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责任主体,需相应建立和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红线的目标和管控措施,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联席会议机制,将海洋生态红线纳入行政区域的总体规划并主流化海洋生态红线的管理。
作为广西首条保护海洋的“生态保护红线”是继“18亿亩耕地红线”后,另一条被提到国家层面的“生命线”。广西沿海被定位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一极。建立并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是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加强我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维护我区海洋生态健康与生态安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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