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度在职导游人员能力提升暨旅游法专题培训(北海)班的通知
市各旅行社:
为深入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法治文化,进一步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的有效实施,使我市旅游一线从业人员具备基本的旅游法律法规知识,让依法治旅观念扎根行业,同时为我市“全域旅游大会战”提供一批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旅游人才队伍,我委定于11月26日举办2017年度在职导游人员能力提升暨旅游法专题培训(北海)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提升广大旅游从业人员的旅游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综合素质,更新理念、提高业务水平、优化旅游环境,促进全域旅游全面发展。
二、培训对象
全市各旅行社在职导游,共计80人。
三、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学习理论知识方式。
培训内容:(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政策解读;
(二)导游技能技巧。
四、培训师资
於艳萍:法学硕士,桂林旅游学院副教授,兼职律师。在桂林旅游学院任专职教师期间,主要从事《旅游法》及旅游政策法规的教学与研究,先后参与了大量的导游资格考试教学培训、总经理(部门经理)资格考试培训、全国及全区旅游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班的培训教学工作,以及在全区及区外各种培训活动中进行了数十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解读的专题讲座,参与漓江星级游船评定工作,还参与了大量旅游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26日
培训地点:北海市旅发委副五楼会议室
六、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培训所需经费使用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付。
七、其它事项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于11月24日上午12点前将培训名单报至北海旅游培训中心,邮箱:47490851@qq.com,联系人:陈慧慧,联系电话:3062857。
2017年11月16日
主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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