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科技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北海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市科技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各项重大科技计划。
(三)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指导全市创新工作的实施。
(四)提出有关科技财务的政策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管理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
(五)指导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制定扶持高新技术发展的相关政策。
(六)提出科技人才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选拔、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派和管理科技副职。
(七)负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负责审定市本级的国际合作科技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无形资产评估和技术、信息市场等工作。
(九)牵头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组织开展软科学研究;管理全市科技信息、科技信息网工作和科技统计工作;归口管理生产力促进中心;指导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一)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负责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主管全市专利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
北海市科技部门预算由局机关和2个事业单位构成,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1个。编制总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2人,事业编制1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9人,其中行政在职16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在职2人,事业在职18人,离退休人员33人。具体单位名称见下表:
序号 |
权属关系 |
单位名称 |
1 |
主管部门 |
北海市科学技术局 |
2 |
二级单位 |
北海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
3 |
二级单位 |
北海市专利管理办公室 |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略)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略)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略)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略)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略)
表6:部门收支总表(略)
表7:部门收入总表(略)
表8:部门支出总表(略)
(详见预算编制说明后的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 年度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预算1571.65万元,同比减少30.22万元,同比下降1.89%;2017年总支出预算157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6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6.38%,同比减少237.22万元,下降36%;项目支出1157.0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3.62%,同比增加207.00万元,增长21.79%。
2017年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一是根据相关规定2017年退休人员退休费不在单位发放,退休费的部门预算减少;二是人员变动导致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的部门预算有所减少;三是根据工作及经济需要增加项目经费;减少的人员经费比增加的项目经费大导致收支预算总体减少。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571.65万元,同比减少30.22万元,同比下降1.89%。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206类科学技术支出1471.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61%,同比减少130.69万元,下降8.16%;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9%,同比增加50.24万元,增长100%;
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8%,同比增加20.09万元,增长100%;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30.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2%,同比增加30.14万元,增长100%。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414.6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6.38%,同比减少237.22万元,下降3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24.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17%,同比减少67.29万元,下降17.1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9.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39%,同比增加15.99万元,增长36.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0.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4%,同比减少185.92万元,下降85.77%。
2、项目支出1157.0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3.62%,同比增加207.00万元,增长21.79%。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按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进行说明:
2017年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一致,均为6.77万元,同比减少4.02万元,下降37.23%。
(一)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0增长。
(二)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22万元,同比减少0.52万元,下降29.68%,主要是项目中的接待费预算减少。
(三)2017年公务用车费预算5.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5万元,同比减少3.5万元,下降38.67%,主要是2016年公车改革时减少了2辆公车。
四、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和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和事业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9.68万元,同比增加15.99万元,增长36.6%。
二、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国有资产按相关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管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及下属单位的房屋面值216.46万元,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已按要求编制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列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是“北海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1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63%。
北海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主要是纳入北海市年度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安排实施,由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专项经费资助,有明确承担单位,在一定时限内进行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活动。主要包括:科技攻关与新产品试制、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科技成果推广与产业化示范、科技创新能力与条件建设、科技合作与交流、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科学技术普及等。目的是通过科技计划项目引导,推动北海市科技创新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从而推动北海市经济社会发展。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北海市科技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