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北海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监管责任。指导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本级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营运汽车和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自治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负责交通规费的拨付和监管。依法负责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五)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六)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市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航运执法工作。
(九)对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十)指导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是全额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有:北海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办公室、基建计划科、综合运输科、财务审计科、法制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下属单位: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航务管理处、市公路管理处、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第二部分:北海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报表部分作为附件,附在所有的文字说明后面)
第三部分:北海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16447.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708.95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694.25万元,为北海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991.07万元,增长23.54%。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14.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4.7万元,增长10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738.7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16447.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591.8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79.8万元,下降97.91 %。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7.01万元,主要用于局在编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93万元,增长4.57%。
3. 城乡社区支出(类)2798.26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相关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741.86万元,增长48.58倍。
4.交通运输支出(类)11624.58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910.15万元,下降7.26%。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0.3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6.98万元,下降6.50%。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1855.8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9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67.47万元,项目支出 12724.42万元。
(一)基本支出1867.47万元,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34.9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0.71万元,下降1.99%;
2.事业单位医疗32.05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65万元,增长12.85%;
3.行政运行934.4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50.29万元,下降13.86%;
4.公路建设5.89万元;
5.公路养护290.8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8.24万元,下降8.85%;
6.公路运输管理319.79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403.18万元,下降55.76%;
7.水路运输管理支出149.20万元;
8.住房公积金100.3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6.98万元,减少6.50%。
(二)项目支出12724.12万元,其中:
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7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13.33%;
2.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670万元;
3.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安支出15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2倍;
4.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93.26万元,
5.其他城市社区支出192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868.56万元,增长36.32倍;
6.行政运行123.67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0.79万元,增长33.15%。;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6.9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95.76万元,减少48.62%。;
8.公路建设5689.88万元,
9.公路养护630.9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74.3万元,增加76.90%。;
10.公路运输管理395.7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8.32万元,增加2.14%。
11.水路运输管理支出12.65万元。
12.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25.5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358.61万元,下降85.76%。
13.对城市公交的补贴1115.9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03.4万元,增加56.62%。;
14.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453.85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04.74万元,减少18.75%。;
15.对出租车的补贴688.5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29.89万元,下降25.03%。;
16.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335.1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94.28万元,增加1.38倍。
17.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45.7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484.28万元,下降91.37%。;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7.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3.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3.57万元,下降0.7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公用经费153.6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61.74万元,下降28.6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3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9%;公务接待费支出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8%。主要原因:八项规定”的实施,规范了公务用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大大的减少了公务接待业务。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了2.60%。主要原因:八项规定”的实施,规范了公务用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大大的减少了公务接待业务。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07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5.0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交通执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5.07万元,平均每辆2.0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7年度,公务接待批次35次,人次26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五、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0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208.26万元。其中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2倍。;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93.26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12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6年减少65.26万元,降低30.29%。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三公经费的使用,规范了公务用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三公经费均减低;二是交通执法支队编外人员的工资支出调整到人员经费中开支,不在放到劳务费中列支;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省、市参加会议、考察、培训的人次,不安排没有意义的出差活动,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均有所降低;四是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印刷费;五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7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2017年度共编制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涉及资金共360万元。按要求编制了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对2016年度实施的绩效目标评价情况。
本部门共组织对2016年度“公交补亏资金”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6按时完成公交补亏资金360万元拨付,得到亏损补助的公交公司满意程度较高,强化了对公共交通运营企业经营服务质量的监管,保证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正常运行,提升了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二是对2017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2017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公交补亏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北海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北海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北海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北海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1.北海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1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