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洋局关于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情况。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设置公开的基本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工作职能,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及时和准确;按要求及时公开了局领导的简介信息,7个内设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办公电话的信息,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作出明确的规定,按要求制定并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报送和更新。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情况。按要求建立了《北海市海洋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北海市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按时、按质、按量公开政务信息。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的情况。按照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办事指南等全部予以公开,并及时做好有关服务事项的及时更新;认真做好北海市政府门户网北海市海洋局网页领导简介信息、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工作信息、通知公告等栏目内容的及时更新,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海洋领域的有关信息,切实做好北海市政府门户网北海市海洋局网页的维护和管理。
(二)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的有关要求开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及其他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视情况和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平台建设的情况。按要求设立了北海市政府门户网北海市海洋局网页和及北海市海洋局微信公众号两个政务公开平台,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有关工作,按照信息更新的时间和节点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定期更新工作。
(四)监督保障以及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以及国家、自治区关于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国家、自治区关于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面梳理各项政务服务内容,统一发布我局作出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执法、行政检查和办事指南等有关信息,进一步提升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2 |
||
行政强制 |
4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75.48546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
法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
法律 |
其他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有些制度执行起来不够扎实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思路不够创新等问题,这些问题还有待于在实践中继续整改、不断纠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上层次。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打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北政办〔2017〕195号)精神,将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要求融入办文、办会、办事工作。三是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加强政府公开信息的报送工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明年的工作重点放在加大力度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报送上,借助北海市政府门户网,以及北海市海洋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我局应公开政府信息,以达到增加工作透明度、保障社会各界及北海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目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没有其它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需要报告的事项。
(联系人及电话:吴林岳 2069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