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环函〔2022〕444号
市行政审批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 〔2020〕181号)和《市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边界和协调配合机制等事项的通知》(北编办〔2019〕198号)的有关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2021年下半年及2022年上半年北海市审批环评文件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一)复核对象
从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审批的163个环评文件中抽取(剔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已开展复核的6个环评文件)。
(二)抽查原则
1、实现北海市从业技术机构全覆盖(33家)。
2、业绩量排名前列的技术机构适当加大抽查比例。
3、环境风险大、公众举报投诉多的这类项目重点抽查。
(三)抽查情况
抽查33家环评单位编制的36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复核清单详见附件。
二、工作安排
请于2022年9月15日前统一提交复核清单中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纸质原件及电子版(包括附图、附件)、技术评估意见、审批文件复印件及各项目技术评估专家清单。
我局将组织专家采取集中会审方式对抽取的环评文件进行编制规范性和编制质量检查。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登勇、叶莉
联系电话:0779-3030159
附件:北海市2021年下半年及2022年上半年环评文件复核清单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