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根据督察整改要求,2017年底前消除直排入海(河)排水口,但该项工作推进缓慢。(2018年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编号:问题十四)
二、责任单位
中共北海市委、北海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已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北海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完成全部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
2017年8月,北海市印发实施《北海市直排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有序推进41个直排入海(河)排污口的清理整治工作。累计投入2.1亿元,实施了水产码头排污口截流处置工程等16个整治项目,取缔了非法排污口,41个直排入海(河)排污口全部进行了整治,并实施动态监控管理。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报,我市2020年第四季度直排入海(河)排污口达标率为100%。
四、验收情况
该问题经北海市市政管理局组织自行验收并通过。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303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