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0年,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县级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第1季度安排在2020年1月监测,共监测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即南流江总江口(河流型)、洪潮江水库(湖库型)。
(一)监测点位
地表水水源:南流江总江口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设置1个监测断面,洪潮江水库在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南流江总江口、洪潮江水库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增加余氯、生物毒性,共63项 (洪潮江水库加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其中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不参与水质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20年第1季度,合浦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南流江总江口、洪潮江水库水质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
表1 2020年第1季度合浦县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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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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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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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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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指标
及超标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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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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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流江总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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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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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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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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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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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潮江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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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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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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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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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