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与自治区气象局预测,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气象局会商研判,我市空气质量已好转,未来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扩散。依据《北海市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方案》(试行),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全市于2020年12月27日12时解除自2020年12月22日零时起执行的大气污染防治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北海市2020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北海市2020年冬季—2021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防范,继续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工作。
北海市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