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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1-12-31 10:59   文章来源:北海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1228日,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符发胜同志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组长陆柳华同志代表巡察组分别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宋毅同志和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宋毅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十二届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王勇同志参加反馈会议。

  陆柳华同志反馈时指出,20175月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基本完成“十三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足,协调调查处理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事件不够有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存在短板,意识形态工作仍有薄弱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廉洁从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工作作风不够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所淡化。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偏差,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谨,党支部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达不到要求,领导干部政治担当不够,对督察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未能按时全面整改到位。

陆柳华同志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班子领导作用。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符发胜同志强调,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听取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要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党组要把巡察整改作为管党治党的有力抓手,坚持从本级改起,党组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亲自抓,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要坚持标本兼治,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化改革,在规范管理中净化政治生态,更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开创北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宋毅同志表示,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照单全收,逐一落实整改。宋毅同志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是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二是聚焦问题,确保整改实效。专题召开党组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以整改为契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作风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进一步发扬环保部门“六个在前”精神和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巩固整改成果。

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及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各科室、派出局机构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