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李宛霞同志任职的通知
北环人字〔2015〕7号
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李宛霞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聘任李宛霞同志为北海市环境信息中心(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北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20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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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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