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颜诚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颜诚志同志任北海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享受正科级待遇)。
马韵同志(女)任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综合技术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分析室科员职务。
刘璇同志(女)任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综合技术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室副主任职务。
罗巧同志(女)任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北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