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广庭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北公任免字〔2022〕34号
各分县局、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李广庭同志的北海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四级高级警长职级,到龄退休;
免去高振福同志的北海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警务技术四级主任职级,到龄退休;
免去韩佳同志的北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一级警长职级,到龄退休;
免去卢海生同志的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级警长职级,到龄退休;
免去黎南同志的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级警长职级,到龄退休;
免去黄玉军同志的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一级警员职级,提前退休。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北海市公安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