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市储备粮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对原《北海市储备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草拟了《北海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直接送至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储备产业科。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5月12日起至2022年5月18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一)信件邮寄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东路90号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号楼502室储备产业科(邮编:536000)
(二)电子邮件:bhlsj3921912@163.com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