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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发改价格〔2021〕3号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时降低一季度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北海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合浦煜龙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广西合浦川中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时降低一季度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1〕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效果等报送我委(价格收费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b2032750@163.com。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