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启航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报来《北海市启航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关于申请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鉴于你校属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有关精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你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由你校按照公平、合法、诚信原则,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市场需求、学生家庭承受能力,以及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合理确定。
二、你校为在校学生提供服务时,可以收取相应的服务性收费;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可以为开展服务的单位代收相关费用。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捆绑收取,代收费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三、其他收费管理规定请按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有关规定执行。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