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北海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部门收支总表
表7:部门收入总表
表8: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 年度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包括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按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进行说明。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含项目支出绩效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等工作开展情况)
第一部分:北海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北海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简称:市二轻联社)是北海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北海市委北办发[1997]24号文件规定,北海市二轻联社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的行业管理。重点对市二轻行业上情下达,沟通信息,搞好行业发展规划,进行宏观指导,维护行业企业的合法权益和为企业提供服务。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北海市党委政府的有关集体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市区二轻工业行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指导市区二轻行业企业的改革改制,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混合所有制经济、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三)负责全市二轻行业的生产、财务报表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协同政府有关部门,研究二轻工业行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了解、反映二轻行业企业的意见和诉求。
(五)负责市区二轻行业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集体资产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行业服务体系建设,对辖县的二轻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行业指导。
( 七)承办自治区联社及北海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为北海市二轻联社,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总数为13人,其中:事业编12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目前在职在编11人,离退休26人。
第二部分:北海市二轻联社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收入240.5659万元,
比2016年预算总收入346.0673万元减少105.5014万元,同比减少30.49%;2017年预算支出总额为240.5659万元,比2016年预算总支出346.0673万元减少105.5014万元,同比减少30.49%;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0.5659万元。按支出功能
科目分类,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6.3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4.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134.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9万元;项目支出106万元。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1、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0.165万元,全部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2、“三公”经费变动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0.165万元,比2016年预算2.09万元减少1.93万元,同比减少92.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于2016年3月改革,原有公务用车已拍卖,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与运行费预算没有安排。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165万元,比2016年预算0.195万元减少0.0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5.38%,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联社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单位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改革后原有公务用车已拍卖。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4.5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联社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 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 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单位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含项目支出绩效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等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单位没有项目预算绩效,市本级财政主要是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绩效考核,已根据部门职能合理设置,绩效考评工作已有序、全面开展。
附件:北海市二轻联社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8张报表)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二轻联社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41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