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财农〔2021〕73号
北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合浦县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批示,现将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专项用于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并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扶贫”。
二、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及时批复下达项目资金,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三、请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指导资金使用单位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实施内容或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北海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