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北财农〔2021〕32号
北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市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工作局,市辖各县区财政局,涠洲岛旅游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批复北海市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的函》(北财函〔2021〕1号)文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55万元下达给你们,同时冲减北海市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工作局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5 生产发展”14,055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专项用于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并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扶贫”。
二、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采取切块方式下达,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及时批复下达项目资金,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三、各县区要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指导资金使用单位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实施内容或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北海市财政局
2021年5月6日
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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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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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功能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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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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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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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合计 |
14,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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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 |
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13 |
05 |
扶贫 |
10,306 |
海城区 |
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13 |
05 |
扶贫 |
246 |
银海区 |
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13 |
05 |
扶贫 |
1,337 |
铁山港区 |
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13 |
05 |
扶贫 |
2,053 |
涠洲岛旅游区 |
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13 |
05 |
扶贫 |
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