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
根据《北海市审计局 北海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通知》(北审办发【2019】36号文件要求,针对问题清单中涉及我处的“少报漏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我处认真组织了排查和整改,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漏报原因
我处于2018年12月按文件通知要求上报市财政局拖欠中小企业账款84.805万元,但财政部门答复我处以上款项不属于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不需填报,我处一直没被列为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单位,也未被通知参加市里组织召开的相关清欠会议,故我处未予继续填报,过后对此事也没有再跟踪。
二、 整治措施
原上报拖欠中小企业账款84.805万元,其中:
1、2014年台风“威马逊”灾后照明设施恢复欠供应商材料款共34.7165万元,根据市审计局2018年8月下旬出具的结算审计报告,已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我处于2019年4月财政下达预算资金后已清理偿还材料欠款34.7165万元;
2、北海市地名制等亮度时间遥控及控制箱采购欠款41.5635万元,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约定,已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市财政局于2019年4月下达预算资金,我处已于当月清理偿还采购欠款41.5635万元;
3、原填报照明、景观亮化设施日常维修材料欠款8.525万元为2015年仓库进仓材料挂账,经核查已于2016年8月16日清理偿还,但因当时账务上没做冲销处理,导致往来账上仍显示此笔账款,现已予更正。
专此报告
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