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市政管理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公示内容
根据《北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送审稿)》要求,我局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深入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排查整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切实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效管控农村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行为,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公示:
一、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底,我局对今年以来开展的深入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排查整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切实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进行自查评估,均达到了整改工作要求,完成验收工作。
二、整改目标要求实现情况
我市一县三区(含涠洲岛管委会)已全部实现城乡环卫作业市场化全覆盖,现所有县、区都建立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所有行政村、自然村生活垃圾都收集到北海市白水塘垃圾处理厂处理,农村垃圾处理率达100%。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编制北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二)督促指导辖区环卫部门加强对市场化保洁服务公司的监管,确保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成效。
(三)督促指导辖区环卫部门按住建厅工作要求建设2座乡镇中转(转运)设施(银海区1座、铁山港区1座)及2座村级村级垃圾处理(转运)设施(合浦县1座、铁山港1座)。
(四)指导白水塘生活垃圾处理厂加快相关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前期工作,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
(五)四是加强同市生态环境局的沟通,自2021年10月至12月与市督考办(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督查,督促合浦县政府等责任单位开展整治工作。
(六)督促辖区环卫部门继续加强对本辖区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
四、验收结论性意见
均达到整改工作要求,通过验收。
公示期三天,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月13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处,联系人:张馨允,联系电话:2291866,电子邮箱:gxbhszj@163.com。
北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1年1月10日